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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格爾(Ewis El Nagar). 圖片: YouTube tabserah視頻截圖

魁北克伊瑪目說伊斯蘭對奴隸女孩的裁決沒有廢除

提案 103 「系統性的種族主義和宗教歧視」,也被稱為反恐伊提案,要求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DocId=8536306&Language=E&Mode=1&Parl=42&Ses=1)「政府應該認識到必須平息日漸增加的仇恨和恐懼的公共氛圍...譴責恐伊、所有形式的系統性的種族主義和宗教歧視,關注下議院的請願書e-411以及他們所提出的問題」和「在加拿大建立一整套政府解決方案以減少或消除系統性種族主義和宗教歧視,包括恐伊。」

議會全體一致贊同(http://www.parl.gc.ca/HousePublications/Publication.aspx?DocId=8536306&Language=E&Mode=1&Parl=42&Ses=1)的請願書e-411,認為把恐怖主義歸咎於伊斯蘭是恐伊。

由加拿大穆斯林論壇(المنتدى الاسلمي الكندي)主席薩梅爾˙瑪吉若布(Samer Majzoub)發起和自由黨議員弗蘭克˙拜雷斯(Frank Baylis)(皮埃爾豐—多拉爾,魁北克【Pierrefonds—Dollard, Quebec】)贊助,請願書e-411部分內容如下:

「最近極少數極端主義個人自稱代表伊斯蘭宗教而進行恐怖主義活動。他們的行動已經成為在加拿大反穆斯林情緒顯著上升的藉口;這些暴力的個人並不反映伊斯蘭宗教的價值觀或教義,事實上他們歪曲了宗教。我們斷然排斥他們所有的行動。他們並不代表穆斯林與世界各國人民和睦共處的宗教信仰和願望。我們加拿大的公民和居民已簽名呼籲下議院與我們一起認識到極端主義的個人不代表伊斯蘭宗教,並譴責一切形式的恐伊。」

納格爾(عويس النجار)博士,魁北克伊瑪目理事會伊斯蘭法令委員會(لجنة الفتوى)首腦http://ciqcanada.com/?p=510),也是蒙特利爾(Montreal)加拿大伊斯蘭中心作為宣教(Dawah,外展,「呼籲加入伊斯蘭」)的伊瑪目領導人,他說伊斯蘭對娶奴隸婦女或女孩的裁決沒有廢除並且這適用於對不信道者發動合法的聖戰時。

由伊斯蘭團體在加拿大免費分發的「古蘭經」(國際版聖訓)提供了這一裁定的法律依據。古蘭經第4章婦女的24節經文陳述如下:

(他又嚴禁你們娶)有丈夫的婦女,但你們所管轄的177婦女除外;[這是]真主以此為你們的定制。除此以外,一切婦女,對於你們是合法的,你們可以借自己的財產而謀與婦女結合,但你們應當是貞節的,不可是淫蕩的。既與你們成婚的婦女,你們應當把已決定的聘儀178交給她們。既決定聘儀之後,你們雙方同意的事,對於你們是毫無罪過的。真主確實全知的,確是至睿的。

這本書對這節經文的新式評論解釋http://en.cijnews.com/?p=55531)[腳註177]「管轄的」這個術語,是指如有「有多神教徒丈夫的奴隸或戰俘」和「聘儀」[腳注178]指「聘禮,結婚時新娘向男子要求指定的禮物」的情況下。

在加拿大伊斯蘭中心Al-Jamieh清真寺(魁北克多拉爾-德索莫安塞爾姆拉維尼街道241號)的問答環節中,納格爾博士如是說(原文為阿拉伯語,04:10-05:02):

一個重要的問題仍然存在。處理「管轄的」[古蘭經]經文,我們在聖訓[歸於穆罕默德的敘述]開頭所提到的...這些「古蘭經」的經文是否被廢除?這項裁決是否仍然適用?而答案是(古蘭經經文對「管轄的」處理)沒有廢除,一旦有理由,「管轄的」裁定就可以適用。有一個問題叫做假設問題,在一個假設的情況下,時間倒流,聖戰回歸,戰爭再起,合法的[戰爭],那時「管轄的」裁定並沒有在榮耀尊貴真主的[古蘭經]中廢除。

如下是一名助理用英語總結納格爾博士的回答(08:25-08:37):

仍有一個問題未被解答,在這些日子裡我們可以和我們的奴隸結婚嗎?而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這些婚姻的原因是不適用的。

該視頻於2011年8月21日在tabserah YouTube頻道上發表。

https://youtu.be/QbXdP6kp7dg

ICNA(北美伊斯蘭圈)加拿大網上關於「女奴」的摘要

ICNA加拿大是一個全國性的伊斯蘭組織力求http://icnacanada.net/about-2/default.htm)通過「完全順服他【安拉】和憑藉傳播伊斯蘭的真理和普世性的信息」去「建立一個示範性的加拿大穆斯林社區」。納德維(Iqbal Massod Al-Nadvi)http://icnacanada.net/dr-iqbal-al-nadvi-new-amir-of-icna-canada-for-2016-2017/)博士是ICNA加拿大的埃米爾如(Amir,主席),同時也是加拿大伊瑪目議會的委員長(加拿大最高伊瑪目)。

在其官方網站上,ICNA加拿大與他的會員、跟隨者和支持者們,分享http://icnacanada.net/wp-content/uploads/2012/08/Syllabus-for-the-Month-of-April-for-MGAs-and-Members.pdf)了由一名遜尼沙菲爾派以及13世紀的聖訓學者伊瑪目納瓦威(Zakaruya Yahya Bin Sharaf An-Nawawi)編輯的「義人的天園」(Riyad us Saliheen,رياض الصالحين)一書。

義人的天園https://www.google.ca/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2&cad=rja&uact=8&ved=0ahUKEwjfo_fMuvfKAhVMWh4KHTH6DcYQFgghMAE&url=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Gardens_of_the_Righteous&usg=AFQjCNHzoZhP4_4GSFDExYSHJd_b3wHJtQ&sig2=ZAaSx8NXsdSLOWfNfvzUFQ&bvm=bv.114195076,d.dmo)(阿拉伯語:Riyadh as-Salihin)是由納瓦威從古蘭經和聖訓的經文匯編而成,共包含1905個聖訓分成372個章節,其中許多是按古蘭經經文引述的。

在ICNA加拿大網站上出現http://icnacanada.net/wp-content/uploads/2012/08/2discoverislam_com_riyad_us_saliheen.pdf)的「義人的天園」(Riyad us Saliheen)為出自古蘭經和聖訓的經文添加了現代的解釋。以下是本書的摘錄:

如果一名女奴犯有通姦罪,她將受到打五十條的懲罰,並且這個懲罰可以由她的主人執行...如果通姦就用打一百條的懲罰或者用石頭打死...如果犯錯,這會是致命的,因為在伊斯蘭國家,這一罪行是要用石頭打死的(Rajm)的懲罰。

ICNA加拿大在「MGAs和工人三月份的綱要」中,提供http://icnacanada.net/wp-content/uploads/2012/08/Syllabus-for-the-Month-of-March-for-MGAs-and-Workers.pdf)了古蘭經和聖訓(包含構成主要指引來源的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語錄的傳統)的精選經文。

綱要中包含古蘭經第23章信士(Al-Mu’minun)的第1-11節內容,用阿拉伯語和英語伴有現代的解釋:

「信士們確已成功了;(1)他們在拜中是恭順的,(2)他們是遠離謬論的(骯髒、虛假、邪惡的空談、謊言以及一切真主所禁止的),(3)他們是完納天課的,(4)他們是保持貞操的(也就是下身,從非法的性行為)-(5)除非對他們的妻子和女奴,因為他們的心不是受譴責的;(6)此外,誰再有所求,誰是超越法度的-(7)他們是尊重自己所受的信託(安拉所授予的責任-誠實、道德責任和信任)和自己所締的盟約的,(8)他們是謹守(五個必須的功課)拜功的(禱告)(在其規定的固定時間內);(9)這等人才是繼承者。(10)他們是繼承樂園(天園)的,他們將永居其中。(11)」(英文版本譯者Dr. Mohsin)

在ICNA加拿大的綱要中經文4和5節的解釋確認了允許穆斯林男子同他們的女奴發生性關係。

多倫多所售賣的書中說明了伊斯蘭內「奴妻」做法的正當性

扎因(Syed Abu Zafar Zain)的「伊斯蘭先知-理想的丈夫」小冊子指出,「家庭生活是所有社會、政治、文化和文明的基礎,其實是生活本身的基礎。希望這本小冊子的研究能夠對這個重要問題的方式和原因提供有價值的指導。」

本書的最後一章給出了問題和答案。「以下問題通常由東方學者、猶太人和基督徒提出的,以誤導的觀點表述了伊斯蘭【穆罕默德】先知。」作者寫道(點擊這裡http://en.cijnews.com/?p=55091)。

「問題:爲什麽伊斯蘭允許與無數的奴隸婦女結婚?

回答:作為奴隸,女人面對的比男人更糟。如果她們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獲得自由,比如籌集贖金,對她們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結婚。一名奴隸婦女一旦成為一個母親或一個寡婦就當然是自由的,而她的孩子也是自由的。她們就擁有與同為有孩子的自由妻子同等的地位。在戰爭中俘獲的婦女,你還會有別的體面的方式融入到你的社會中嗎?」

在多倫多鄧達斯(Dundas)廣場分發的書解釋了伊斯蘭對奴隸的支配

穆斯林宣教(Dawah,外展,「呼籲加入伊斯蘭」)的活動家在多倫多鄧達斯廣場分發了由席哈(Abdul-Rahman al-Sheha)撰寫的「伊斯蘭人權與普遍誤解」https://archive.org/download/HumanRightsInIslamAndCommonMisconceptions.pdf/HumanRightsInIslamAndCommonMisconceptions.pdf)。在本書的背面附有進入資訊中心(Walk-In InfoCenter,WIIC)官方標籤,其中包含一節古蘭經經文和WIIC的聯繫方式(地址、電話、電子郵件和網站)。

以下為來自處理伊斯蘭當中的奴隸的書的摘錄:

「依據伊斯蘭教導,奴隸僅限於身體的奴役,沒有強制改信為主人的道路。一名奴隸有維護自己信仰的權利...兩個例外是合法擁有的奴隸...

(1)穆斯林統治者合法宣佈戰爭的戰俘...」

(2)一名從兩個奴隸父母出生的遺傳奴隸。這樣的孩子也被認為是奴隸。然而,如果一個奴隸女孩的主人把她當成法定的妾室,這種關係的後代是一個自由的孩子,也是附有他自由的父親的血統。這種情況下,奴隸女孩被稱為「一個孩子的母親」,不能被賣掉,也不能作為禮物送出,而在她的主人死亡時必須被釋放。」

「簡而言之,我們可以說伊斯蘭沒有合法化和鼓勵奴隸制,而是建立了法律法規顯著而有效的幫助限制了奴隸的來源以及徹底的解放了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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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YouTube tabserah視頻截圖

這篇文章翻譯自 Jonathan D. Halevi的在線文章:「Quebec Imam says Islamic ruling on slave-girls was not abrogated」

http://en.cijnews.com/?p=2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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