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B

家屬用語與新約基督論

本文探討如何翻譯聖經裡之家屬用語,尤其稱耶穌基督為聖子、稱神為聖父時該如何處理。本文之焦點,是基於新約聖經正典對耶穌基督位格之教導。

從基督教宣教的角度看,應否從聖經見證裡刪除具冒犯性的字眼的問題,一直備受討論,也是有相當重要性之議題。然而,或者我們應看看聖經時代的例子,當時的福音對象來自不同文化(來自各宗教、社會、族群文化等等),是否也會覺得福音具冒犯性?

  1. 舉例說,耶穌與保羅時代的羅馬人崇拜凱撒,稱「凱撒是主」是忠於羅馬的舉措。基督徒宣稱「耶穌是主」,即等於與羅馬帝皇崇拜對著幹。此外,基督徒只敬拜一位神,亦冒犯了當時拜多神的羅馬人;據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所說,當時羅馬人認為基督徒其實是無神論者。[54]雖然如此,基督徒卻不會改變三位一體的一神論,儘管若改為三神論的話,會更適應當時宗教潮流。
  2. 儘管會得罪猶太教、或希臘-羅馬異教,但早期基督教會並未因此去掉十字架那討厭之處(希臘文skandalon),保羅甚至高舉此教導,視為「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1:21-24)。
  3. 更貼切本文討論的情境是,基督教稱耶穌為彌賽亞、神的兒子等,明顯與猶太教一神論相悖,但信徒並未因此摒棄此說。我們知道,這的確冒犯人,猶太人就不止一次因為耶穌說「我是神的兒子」而計畫殺死他(約翰福音10:32-36;也見19:7)。使徒約翰明知這種說法會得罪猶太人,理應可以在撰寫經文時刪除的;然而此句在約翰福音出現次數遠多於其他經卷。[55]約翰是猶太人,深知道說「耶穌具神性」之說在猶太人聽來有何感受,他若要和猶太人建立橋樑,就應該紓緩此張力。然而無論約翰福音、或是約翰其他著作,都證明他不會避開稱呼或識別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
  4. 論者說,修改聖經字眼,乃為顧及穆斯林感受。其實自兩千年前起,基督教會亦面對猶太人同樣感受,當時教會卻並未改變立場。若我們現在為穆斯林作改動,是否也要製作猶太教親善本,刪掉冒犯各猶太教派的字眼呢?或者除伊斯蘭之外,也應製作印度教、佛教、精靈信仰、錫克教、喇嘛教、道教、孔教、祅教親善本,還有諸多民間宗教?如果用此策略真能令各宗教人士都歸主,那麼過去兩千多年來教會實在是太無知、太墨守成規了。然而,幾乎自教會存在以來,最少自俄立根(Origen,公元185-254)起,教會一直有其官方翻譯版本。
  5. 5.其實所倡導之親善版本聖經,並非為某種語言、或某族群製作一較佳的本色化譯本那麼簡單,卻涉及刪除聖經文本裡的家屬用語-這並非無關宏旨的事,而是關乎耶穌基督和祂與父神關係之見證。相關分析與批判往往圍繞兩個基本問題:除掉家屬用語,人仍能確切明白「耶穌基督的福音」嗎?耶穌的彌賽亞身份,是否與祂作為父神的兒子身份密不可分?

 

引言

新約聖經學者都同意,基督論是「福音」的中心。甚至可以說,新約作者想帶出主旨就是,「耶穌即福音」。馬可在福音書起首第一節即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也就是說,耶穌基督就是福音的要旨,就是所要宣講、傳遞的好消息本身。保羅不以為恥的,正是這福音,因為這帶著神的大能,以至拯救(羅馬書1:16)。人類之永遠命運繫於此福音,這反映出神的義(羅馬書1:17),是為所有人而設立的,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只要相信基督完全了律法的義者,就能得著(羅馬書10:3-4,8-13)。

回到上面爭議性的問題:除掉家屬用語,人仍能確切明白「耶穌基督的福音」嗎?更準確地問,我們傳福音,可以不講耶穌是「神的兒子」,神是祂的「父」嗎?福音書裡用此家屬用語,究竟是可有可無的,或是必要的?本研究關乎「福音真理」(以弗所書1:13),是「一次交付聖徒之真道」的主旨(猶大書3),保羅曾用最嚴厲用詞告誡,必須保守真理之全備(加拉太書1:6-9)。我們亦以此迫切態度面對本研究。我們且先從符類福音所構建要旨談起。

 

符類福音的見證

引言

部分現代學者不憚承認約翰的基督論呈現基督的神性,然而這往往是因為,他們認為約翰福音成書期較晚(2世紀早或中期),反映當時教會神學正向「高階基督論」進化,認為彌賽亞耶穌具神性;而此派學者認為,這種觀念並不代表使徒時代教會、或耶穌自己的看法。此種看法必然得出結論指,符類福音更準確反映早期教會所信、並耶穌所教導;甚至有認為並無證據顯示,耶穌曾自稱彌賽亞、或自稱為神。本文之討論,正要挑戰此立場。我們得問:新約之基督論是否必須以家屬詞語來表達?除此以外,另一個更重要的神學問題是:耶穌認為自己是神的兒子嗎?問題關乎耶穌自我認定的身份。就此問題,耶穌研討會(Jesus Seminar)的學者予以否定,並質疑福音書的可信性。諷刺的是,今天穆斯林親善譯本聖經將聖父、聖子、神兒子等家屬用語從聖經裡刪除,這種做法所帶來結果,與耶穌研討會透過歷史重構、並質疑聖經之見證如出一轍-皆否定耶穌的神性。然而符類福音的證據可有支持此立場?仔細查考經文,我們發覺事實並非如此。

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用了「首尾呼應」的寫作方法,其開端與結尾,皆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56](1:1;15:39)[57]可見馬可很在意,強調彌賽亞耶穌的「神子」身份。

其實馬可以相當戲劇性手法強調這點。在耶穌剛開始事奉時,並在祂受死以前不久(登山變像),皆由神宣告祂與耶穌的關係,兩件事都涉及神顯現、從天降下啟示。馬可福音1:11記載,神從天上說話:「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58]然後,當彼得認出耶穌是基督之後,馬可即提及登山變像,神從雲彩中說話(9:7):「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兩段記載皆為,人承認耶穌的真正身份,然後父神來宣告(1:1;8:29)。這難免令人產生疑問,為何15:39記載百夫長之認信打破此種模式?但真的打破了嗎?就算我們只接受馬可福音之較短版本,然而有關耶穌復活的暗示(空墳),也算得上是第三次屬天見證,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使徒保羅亦確定這種詮釋,他在羅馬書開首寫道,他蒙召乃是要傳講基督,「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3-4)

馬可的確較少用「神兒子」等字眼,更多提及耶穌自稱「人子」。但在結束馬可福音的討論之前,我們必須指出,有人認為「神子」雖帶彌賽亞意涵,卻不一定指耶穌的神性;然而釋經家都知道,我們必須按馬可、及其他福音書作者之文理,以理解「神兒子」這稱謂。大多數新約神學家都同意,耶穌最主要焦點在乎神的國;再者,大多數人都確定,福音書所提的神國,是指神實在的統管。換言之,神乃是呼召我們藉著悔改、相信耶穌基督,都歸屬、參與神的管治;這管治即等同耶穌基督作為主的身份,人一旦認祂為主,即得著神的拯救(羅馬書10:9-10;另參歌羅西書1:13)。而馬可描繪耶穌與神國度的關係,則很明顯,耶穌不僅來傳講神國,而是藉著祂的臨在、並展現其神性能力與權柄,因而引進神國。經文記載祂宣告天國近了(1:15),然後馬上提及祂公開事奉,百姓也立刻認出祂來,為耶穌的教導、祂滿有權柄而驚訝(1:24)。耶穌繼而趕鬼,展現出神的權能勝過撒旦黑暗權勢,於是百姓看見(1:27)這種權柄乃來自神,因有神能力的印證。最重要的是,連污鬼也知道耶穌的神性,知道祂有權制服他們,污鬼說:「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此稱謂肯定帶著彌賽亞意味,[59]但也必須按上文下理脈絡來理解。耶穌言行都帶著神的權柄,實在前所未有,其言行舉止就有神的國臨在,神的權能貫注祂全人,因為祂是神的兒子。

「神兒子」一詞肯定帶著彌賽亞意涵,尤其透過大衛那偉大之子,連繫到永恆國度之應許(撒母耳下7:8-13)。然而此詞語所描繪,乃一獨特之風雲人物,不能單單理解祂為大衛後裔。耶穌論到自己的身份時,提及數世紀以來猶太人心中的謎團:「『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神兒子,是彌賽亞身份密不可分的部分;就是當耶穌自稱「人子」的時候,也在強調其子性,耶穌預言自己再臨時也說,「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馬可福音8:38)

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首次以「神兒子」具神性的經文,乃出自魔鬼的口。耶穌開始彌賽亞事工之前,被聖靈引往曠野四十天受引誘/試探。留意馬太福音記載魔鬼給祂的首兩個試探(4:3,6;另參路加福音4:3,9),所設立條件都針對耶穌的真正身份而言:「你若是神的兒子」,希臘原文句法顯示,魔鬼乃承認這種身份,知道此為事實。有趣的是,魔鬼深知道家屬用語對耶穌之彌賽亞身份甚為重要。他第一個試探,即直指耶穌的彌賽亞身份,聳恿祂運用祂的創造力,做只有神能作的事-將石頭變成餅。第二個試探,叫祂從殿頂躍下,因神必派天使保護,這乃是引誘耶穌向既定之死亡突然提出挑戰。[60]

同樣地,加大拉附人身的眾鬼也喊道:「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8:29)終末審判權,尤其對魔鬼並他轄下眾天使之審判,乃是屬神的(25:41;參彼得後書2:4),而馬太告訴我們,當人子在祂榮耀裡與眾天使降臨,坐在光榮寶座上時,就會行使這權利(25:31)。與此相對的是,終末審判時賞賜的,是稱神為父的人子:「於是王要對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25:34)顯見耶穌之彌賽亞身份與其「神兒子」身份密不可分。那麼,祂可知道自己具神性、身為「神子」的身份?馬太對主受苦、釘十字架的敘述說明祂是知道的,不僅藉祂自己的話可見,也透過對付祂的人、祂仇敵的話顯明(參26:63;27:40,43,54)。此外,究竟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會以神性詞彙形容彌賽亞嗎?後面探討路加與約翰福音的時候,會詳談這個問題,這裡暫且說明的是,耶穌生平最少一事可見,猶太人的確有此觀念。馬太福音21章載,耶穌光榮進入耶路撒冷時,群眾大大歡迎祂,高聲喊:「和撒那歸於大衛的兒子,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9節)學者相信,群眾乃是宣佈,他們的彌賽亞君王來了,撒母耳記下7章記載神對大衛的應許應驗了。[61]然而,值得留意的是,「和撒那」一詞(希伯來文,意為「主啊,救[我們]」)乃引述自詩篇118:25,原本以指耶和華神的,馬太福音記載群眾卻以此讚美耶穌,而此句一般只用以敬拜神。

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以家屬詞彙形容神子,其中一個特點頗有趣的,見於所謂「嬰孩敘述」,特別在天使加百列向馬利亞宣佈耶穌將誕生該段(1:26-38)。天使說:「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沒有窮盡。」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1:32-35)舊約與猶太學者早已留意到,經文以「神兒子」一詞,與猶太人所期待的大衛後裔救贖者-彌賽亞-有關。然而Karl Kuhn指出,昆蘭文獻中僅〈亞蘭文預言書〉(Aramaic Apocalypse,4Q246),與路加福音1:32下、並35節將兩者相提並論,正典其他書卷、其他預言書,或兩約之間猶太著作均無這種做法。[62]這有何含義?Kuhn仔細分析4Q246並但以理書7章的希伯來文本,發現兩種用語的確常交替出現,只能說,兩者間確有依存關係。第二,他指出,但以理書的「人子」地位明顯較4Q246的高,提升至神性位置;昆蘭著作裡出現這種筆法的地方,和路加福音該節,是惟一令兩句並置的文獻。總論是,這位期待已久的救贖者「不僅像眾先王一樣,是神所收納的兒子,卻是獨特的、超凡的神子,惟藉著祂,神的救恩方得成全,使神子民最終大得勝」。[63]有指這種看法屬「高階基督論」,在後教會時期才發展出來的;1世紀時期猶太人不會視彌賽亞為神。但Kuhn的研究正推翻這種論點。

對耶穌受試探之敘述處理,路加隨從馬太與馬可,卻在4:37-41為耶穌事工作一概述。該段經文強調祂拯救之工:「又有鬼從好些人身上出來,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耶穌斥責他們,不許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知道他是基督。」(4:41)此處再次以「神的兒子」與耶穌的彌賽亞身份相提並論。

關於耶穌受審時的記載,路加提到有人質疑祂的身份,祂又如何回應:「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22:67-70)

此處表達「基督」具神性其意思顯而易見,經文特別提到但以理書7:13上、並詩篇110:1,「坐在神的右邊」等句。可見耶穌看自己的身份,不僅是凡人彌賽亞,而是但以理書7:13其後所載那位統管宇宙的大君王。[64]這裡提到彌賽亞與神共治,是不得不留意的。

談到路加福音所用的家屬詞彙,不得不提作者對「父」字的用法,尤以此定義神與彌賽亞耶穌的關係。路加福音9:26提到,人子或彌賽亞將要在榮耀裡再臨(Parousia),但留意路加所形容:「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無論這裡的kai(並)字有排比的作用、或是解釋性的[65],路加福音此句式仍是以人子耶穌的榮光,等同於神的榮耀,兩者同一,而這種榮耀只應屬神。

再者,耶穌向天父禱告時,亦一再提及祂身為兒子的獨特身份;[66]路加也令讀者特別留意到這種關係:「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路加福音10:21-22,另參24:49)路加記載耶穌其他深情禱告(22:42;23:34,46),包括客西馬尼園、並在十字架上之禱告,皆顯明這關係。

使徒行傳-敘述形式近路加福音之部分

我們看見使徒行傳僅兩次出現「神兒子」一詞(8:37;9:20),然而其神學意義重大。兩處皆為初信者之認信基督論,認「基督是神的兒子」;第二段經文我們會在討論保羅書信時一併處理,這裡先談第一段,出於腓力之口,在埃提阿伯太監請求領洗後。此節有多個版本,乃教會嘗試說明曾經人盡皆知之事。從經文可見,當時信徒傳耶穌(35節),即是傳耶穌是基督,並且是神的兒子。

 

約翰之著作

約翰福音

在約翰之著作裡,耶穌的彌賽亞身份、與祂與神的父子關係,可有基本上的聯繫?從遣詞用字的角度看,這肯定是的。約翰著作往往在關鍵位置,都多此深刻地用上了家屬用語,下列是幾個例子:

  1. 為彌賽亞開路的施洗約翰,在為耶穌施洗時宣告:「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34)
  2. 首次記述有人認出耶穌的身份,是拿但業,他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是以色列的王!」(約翰福音1:49)
  3. 約翰福音金句(3:16),耶穌自稱「獨生子」(譯作「獨特的」(monogenes)兒子更佳)。
  4. 終有一天,墳墓裡的死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就出來(約翰福音5:25),為甚麼?

a.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5:26)。

b. 約翰福音5章的子性用語嵌在耶穌的教導裡,一旦刪除,即將彌賽亞教導裡關乎聖父與聖子聯合之部分一併除掉。

  1. i.父愛子(5:20),將一切工作指給祂看。
  2. ii.子看見父所作的,祂才作(5:19)。
  3. iii.聖父聖子不僅行動一致,亦同樣有審判人的權柄(5:22,24-29)、享同等榮耀(5:23),有一樣的旨意與目標(5:30)。
  4. iv.耶穌的彌賽亞身份有三重見證:聖父(32節)和聖父給耶穌所作之工(36節),施洗約翰(33節),與聖經(39節)。
  5. a.與父相交,等於與「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約翰一書1:3)。
  6. b.罪雖真實,但神已預備「他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不義(1:7)。
  7. c.我們之所以可以向神認罪,因為在我們與父中間,有義者耶穌基督為中保(2:1)。
  8. d.約翰警告要提防敵基督的欺騙,凡否認耶穌是基督的,就是敵基督的。否認子,即等於同時否認父(2:22)。否認子的,連父也沒有了;承認子的,就有父又有子(2:23)。住在子裡面即等於住在父裡面,就得永生(2:24-25)。
  9. e.約翰警告說,(約翰二書9)凡不守基督之教訓的,「就沒有神」。守住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10. f.信徒蒙召,是要順服、遵守神誡命,而最重要的誡命,是「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3:22-23)。
  11. g.信徒已蒙賜聖靈,以印證我們與父神的關係(4:13),他的靈也要幫助我們作見證,知道父神已差祂兒子作世人的救主(4:14)。
  12. h.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4:15)。
  13. i.因為父愛子,所以凡愛父的,也必愛父所生的那位(5:1-2)。
  14. j.經文至此,約翰現可以就這樣稱「神」,不再用家屬用語「父」,因為前面已清楚說明神即父神。
  15. k.神關乎祂兒子的見證:
    1. i.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知道神子與父的關係(5:10)。
    2. ii.我們仍是藉著子、也在子裡面而得永生。有子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就沒有生命(5:11-13)。
    3. l.聖子之地位與尊榮皆與父神同等,因為約翰提到,救贖的恩惠、憐憫與平安,乃是「從父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而來(約翰二書3)。
  1. 約翰福音對耶穌神兒子身份之見證,在約翰書信裡也有闡述,他以家屬字詞形容彌賽亞之神性,其觀點清晰可見:

家屬用語雖普遍見於約翰的著作,但也未能由此盡見全貌。正如約翰著作學者Ben Aker指出:

光靠家屬用語理解神子等句,憑此定奪重大翻譯問題,在方法學上似乎站不住腳;一旦相關字詞的含義/重要性讓重新定義,即將論據全盤推翻。我們不能將個別字眼、或相關字句抽離而作判決,應該按新約聖經之文理處境來看「父子」等用語,神與耶穌的其他稱謂也應一併考量。[67]自20世紀後半葉起,學者大都同意,光靠分析耶穌眾稱謂本身,並不足以從此建構基督論。新約眾作者提及耶穌的稱謂,往往有許多重疊、並互相關聯的地方,當中固然有引發很多討論、甚至一些爭論處,但祂具備神性與人性,卻是肯定的;也就是說,祂既是神子,亦為人子。[68]

Aker的意思是,遣詞用字之研究,仍須輔以透徹的新約著作文章分析,因這些書卷正反映著當時作者的神學思想,是他們獨特的神學貢獻。

Aker的釋經神學分析進路說明一事-要是沒有父子等詞語,並約翰對父子關係的闡釋,根本沒可能理解約翰所呈現的、耶穌之神性。

約翰的預言書-啟示錄

約翰啟示錄有家屬用語之處雖不多,然而亦很重要。啟示錄提耶穌與神的關係,有兩次形容神為「他的父」-耶穌使我們作「他父神」(1:6)國度的祭司,榮耀、權能都要永遠歸給他;另十四萬四千人額上蓋印,都印上了「他的名和他父的名」(14:1)。耶穌兩次稱神為「我父」,一次提到父給他審判權柄,讓他以鐵杖管轄萬民(2:27);另一次耶穌提到他「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3:21)。

值得留意的是,兩段經文之前,皆記述耶穌讓推雅推喇教會的天使指稱為「神的兒子」,強調聖父與聖子的獨特關係[69]-「那眼目如火焰、腳像光明銅的神之子」;啟示錄惟在此處清楚描繪基督之審判意象。惟有神是主、全宇宙的審判者,然而神已委任他兒子擔此角色與職責,叫萬有尊榮父與子(約翰福音5:22-23)。啟示錄突顯耶穌的權柄,強調祂之所以擔此重任,並非單單因神賦予祂此角色,乃是基於祂神子的獨特身份,與聖父的特殊關係。

保羅書信

現在看保羅著作。究竟在使徒保羅看來,家屬用語對理解耶穌基督的身份是否佔著重要角色?我們可見,這不僅重要,更可說是保羅理解福音、建構其基督論的要素。

家屬用語對保羅理解耶穌的彌賽亞身份有何重要?

路加曾記載大數的掃羅往大馬士革路上歸主的奇妙故事。當時保羅得猶太公會諭令,要剷除奉「那道」的可惡異端(相信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彌賽亞的人),然而在途中掃羅竟遇見主,中斷了他的「大計」。路加說,「掃羅行路,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使徒行傳9:3-6)

讀者須留意第3節描述神顯現時的用語。保羅聽見天上有聲音說話,他問了一個奇怪問題:「主啊,你是誰?」在大馬士革路上的保羅,肯定知道自己不是跟凡人說話,他乃是讓致盲(真的使他瞎了)的大光弄得仆倒在地,就稱那聲音為「主」。七十士譯本一般以kurios翻譯耶和華,也就是說,掃羅相信自己遇見神了,但他仍請對方道明身份。而對方(「耶穌」)的答案,肯定教他驚訝萬分,他需要時間消化。直至亞拿尼亞來了,跟保羅說話,將保羅口中所稱的「主」,與那聲音自稱的名相提並論:「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使徒行傳9:17)保羅瞎眼得醫治(18節)後,體力恢復,就與門徒小住一段日子。可以肯定,路加的敘述相當精簡,「若干」日以後保羅就在大馬士革會堂裡向猶太人講福音,他怎麼講?路加將他的信息濃縮為:「就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使徒行傳9:20)其後在22節再闡明:「但掃羅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大馬士革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

以上經文顯示,保羅歸主的關鍵,在於相信耶穌是彌賽亞,與此息息相關的是,他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可以想像,一位飽讀經書的保守派拉比,從小天天認信「示瑪」(Shema):「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然而這位拉比竟作此神學認信,是多麼丟臉的事。保羅一知道真相就馬上承認,拿但業也是,當耶穌向他展示他的先知能力,他馬上宣認:「拉比,你是神的兒子,是以色列的王。」(約翰福音1:49)[70]

家屬用語在保羅所傳福音裡是否必要?

要回答此問題,我們得回看保羅歸主的經歷。除了路加在使徒行傳三度記載此事(9、22、26章),保羅在加拉太書也曾提及,目的是為自己的使徒身份辯護,證明他所傳的福音是真的。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加拉太書1:11-17)

若問16節所提的「兒子」是誰,從上文下理即可知,乃指神的兒子,而神是耶穌基督的父。留意後一種稱謂,在加拉太書起首即三次提及:

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願恩惠、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拉太書1:1-4)

經文顯明他以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這是保羅所理解福音之要旨,他極力捍衛福音此內容,駁斥異端。此非小事,乃至關重要,因傳假福音必受神審判: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6-9)

保羅以使徒身份講道時,家屬用語是否必要?

從保羅多封書信可見,這是必要的。但在舉例說明以前,我們先看看保羅首次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向猶太人講道內容。按使徒行傳載,這篇道是給猶太人說的,講道用以色列的救恩歷史作背景而談耶穌,因為耶穌圓了以色列對彌賽亞、對神國的盼望(參使徒行傳1:6)。保羅深明以色列人的盼望,他說耶穌就是基督,圓滿了國人長久以來的期盼:

保羅就站起來,舉手,說:「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神的人,請聽。這以色列民的神揀選了我們的祖宗,當民寄居埃及的時候抬舉他們,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來;又在曠野容忍他們,約有四十年。既滅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就把那地分給他們為業;此後給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後來他們求一個王,神就將便雅憫支派中基士的兒子掃羅,給他們作王四十年。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從這人的後裔中,神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在他沒有出來以先,約翰向以色列眾民宣講悔改的洗禮。約翰將行盡他的程途說:『你們以為我是誰?我不是基督;只是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我解他腳上的鞋帶也是不配的。』「弟兄們,亞伯拉罕的子孫和你們中間敬畏神的人哪,這救世的道是傳給我們的。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們的官長,因為不認識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讀眾先知的書,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應了先知的預言;雖然查不出他有當死的罪來,還是求彼拉多殺他;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裡。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那從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見他,這些人如今在民間是他的見證。

我們也報好信息給你們,就是那應許祖宗的話,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著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論到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就這樣說:我必將所應許大衛那聖潔、可靠的恩典賜給你們。又有一篇上說:你必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大衛在世的時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歸到他祖宗那裡,已見朽壞;惟獨神所復活的,他並未見朽壞。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13:16-38)

從此我們可見,保羅所傳耶穌基督福音之內容,就是說,耶穌是大衛的後裔,是彌賽亞,應驗神所應許,給以色列所派來的救主(23節)。[71]大衛這位後裔/兒子已藉著祂死在十字架上,成全了大衛之約所應許的祝福;更重要的是,因為神已經使祂從死裡復活,祂也帶來了「新約」所提的赦罪應許(38節;另參耶利米書31:31,34),使人從律法裡得釋放(39節)。因此神稱祂為「兒子」,以顯祂與父神之獨特關係。

翻開保羅書信我們發現,使徒對福音之理解,離不開耶穌之神子身份,即是說,神拯救的福音乃是藉著聖子耶穌基督以成全。且看他在加拉太書2:20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耶穌的拯救事蹟,特別強調祂與聖父的關係,像個示範,預示可以與神建立父子關係。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拉太書4:4-7)

信徒從罪的捆綁裡得贖,得以自由,成為兒子,這可是皇族身份,我們蒙召必要為此感謝:「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1:12-14)

救恩既是種身份,也是支取神供應的漸進過程。保羅論神給教會各種領導恩賜之目的時說:「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以弗所書4:12-13)因此,信徒之靈命成熟,乃在乎完全認識(epignōsis)神的兒子。耶穌既是神兒子,那麼聖父在此「完全的知識」上,當然也至關重要。

救贖之拯救面向,涉及悔改,並相信神已救贖我們。對外邦人而言,他們必須丟棄偶像,轉向又真又活的神,並「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帖撒羅尼迦前書1:10)。

保羅著作總結

  1. 耶穌與神的父子關係,在保羅基督論裡不可或缺。
  2. 保羅也據此理解彌賽亞耶穌的身份。
  3. 最重要的是,保羅也據此理解福音。而福音的內容是-藉著耶穌基督,神已圓滿救贖以色列的應許,預備了足以收納所有人的救恩。

 

普通書信

除希伯來書以外,普通書信較少以家屬用語談及耶穌與神的關係,然而僅有的幾處經文也相當重要。舉例說,猶大書雖沒以「神子」形容耶穌,卻稱信徒為「被召、在父神裡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猶大書1)。將父神與耶穌基督相提並論,以此論及蒙揀選者(參羅馬書11:28-29),明顯將耶穌提升至神的地位。

同樣地,雅各書主要內容雖不涉基督論,也沒稱耶穌為「神的兒子」,但書卷作者卻自稱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書1:1)。雅各是虔誠猶太人,他之告誡,猶太讀者應該不會有異議。他長篇論及「信德」,乃信徒靠主之徵,特別在患難時(如1:2-12);然而在仔細闡明此觀點時(2章),他卻稱信德乃「在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裡的信心」(2:1)。這裡值得留意的是,他將舊約猶太信仰聚焦於神的要旨,轉換成焦聚於基督,兩者並不相悖,也沒有此消彼長的情況。

此外,他三次稱神為「父」,如「眾光之父(源頭)」(1:17)、神與父(1:27),主與父(3:9);最後一節尤其關鍵-「為主、為父的」,按句法也可借第一身眾數動詞,成為「我們的主和父」,無論如何,當中的家屬稱謂仍顯而易見。神不斷向新約以下的子民自顯為「父」,正如祂在舊約裡向以色列顯為父。[72]其特別之處在於,新約更突顯其「父」之身份,尤其以此表達祂與聖子耶穌基督的關係。耶穌也以獨特、私人的方式用此詞語,以形容自己與父神的獨特關係。祂稱神為「我的父」,也教門徒稱神為「我們的父」,但後者並不把祂自己包括在內。可見神的父性之所以能與信徒分享,全因他們相信基督;惟有得贖之民可以這樣稱呼神。

因此,彼得乃以三位一體角色總括救恩:藉著「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彼得前書1:2)。然而他在下一節頌讚「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因「他…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見救恩是三位一體神之工。彼得其後又提醒讀者,主耶穌基督已從父神那裡領受榮耀與尊貴,而神乃是稱祂為「愛子」(彼得後書1:17)。

希伯來書

 

在希伯來書作者眼中,神與耶穌的父子關係至關重要,必須獨立討論;這甚至是主要理據,以駁猶太基督徒回到律法舊約、以之作宗教認同之老路。對此,作者提出基督教新約之超越性,乃繫於耶穌基督的身份、並祂所作之工。耶穌與神關係裡的子性,正是其身份之關鍵,也是作者駁論之主旨。

  1. 耶穌是神的兒子,此詞語帶末世意味,乃指祂繼承了萬有,是世界的創造主,是神榮耀、性情、權能之最完全彰顯(1:1-3)。
  2. 父子關係,特別父神曾親口稱耶穌為子(1:5),使耶穌成為父神的最佳啟示,更勝天使所傳的信息(1:4-7)。
  3. 作者以耶穌的子性為基礎,論證祂高於眾天使,將聖子的管治與權柄提升至與神同等(1:8-14)。
  4. 基督徒相信耶穌是使徒、並大祭司,其地位更勝摩西,因為祂乃是以「兒子」身份在神家-基督教會-裡服事(3:6)。
  5. 「神子耶穌」是我們的大祭司,住在諸天之上,因著道成肉身(2:9-10,14-15)而有此獨特身份,可以代表我們,為我們祈求神的憐憫與恩典(4:14-16)。
  6. 就像亞倫,基督身為大祭司,其職事非承襲而來,乃直接從神領受;神委任祂的時候即宣佈:「你是我的愛子,我今日生你。」(5:5;詩篇2:7)因此,基督擔當祭司職事,也按其聖子身份而定義,其大祭司身份亦因而高於亞倫。神宣佈:「你乃是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5:6;詩篇110:4)
  7. 麥基洗德擔當祭司其本質如何,實在令人費解。舊約僅兩處經文提到他(創世記14:17-20;詩篇110:4),然而作者引述猶太傳統,提到我們大祭司耶穌的獨特性。作者論麥基洗德所說,經文並未提及(7:3),他繼而總結說,其祭司職事並非屬地的,乃是超越的;此乃論及耶穌身為永恆神子的身份,而非其人性。因此,祂既是永恆神子,其祭司職事自然也是永存的。[73]
  8. 耶穌之大祭司職事雖然獨特而永恆,但同時間亦帶著人性;身為「兒子」,耶穌透過在世受苦而學習順服(5:8)。問題是,祂是「誰的兒子」?從上文下理即可得知。祂在道成肉身的日子曾向父神祈求(5:7),神也曾從天發聲說:「你是我的愛子」(5:6)。無論如何,其祭司職事之特性,非如律法以下的祭司,而是神所任命的大祭司,並在律法以後再立一約,藉口諭稱祂為子,使祂永遠完全(7:28)。
  9. 這位大祭司身份至高,地位超然,而祂也是神子;希伯來書作者因此說,不遵行祂旨意的乃是自取滅亡。信徒「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6:6),等於將「神的兒子踐踏在腳下」,拒絕新約的血(參10:29)。

 

希伯來書總結

  1. 普通書信的家屬用語,對理解耶穌的身份、並祂在神救贖計畫裡的角色至關重要。更準確地說,相關用語呈現祂為神子彌賽亞。
  2. 經文常以耶穌基督與父神並置,就算並未明明稱祂為「子/神子」,卻已有父子的含義。
  3. 然而,相關家屬用語更帶有進一步含義-即耶穌的具神性,祂與神同等,配受讚美、敬拜與信靠。

希伯來書中的父子稱謂,乃作者捍衛新約基督教之必要部分,尤以論到耶穌在神的救贖計畫裡所擔當大祭司職事。由此可見,正因神的救贖渠道-彌賽亞-是聖子,其大祭司職事亦高於舊約祭司。

總結與評估

如上所述,「兒子」/「神子」與「父神」等家屬用語在新約正典內很普遍;然而我們的神學反省並非建基於某種字眼「很常見」,卻因為這是新約基督論不可或缺的部分。如上所示,基督論乃是神自顯啟示裡的末世進程(希伯來書1:1),如希伯來書所言,這啟示經由救贖歷史累積,其間神不斷稱一人為「子」;因此在末世啟示裡,子性並非偶然,卻是必要特質。借Bruce Waltke頗嚴厲的話說:「凡人擅自更改永恆神用以展現自己的意象表達,這是傲慢,與拜偶像無異。」[74]

像「兒子」、「神子」等詞語雖見於論彌賽亞的篇章,用以指彌賽亞耶穌,但神子與彌賽亞並不對等。也就是說,稱耶穌為神子的含義,較猶太教所理解、或據舊約所盼望的彌賽亞意思更為深遠。其深邃意思乃源於神特別的啟示-道成肉身(約翰福音1:1,14)。此啟示見於新約,亦在裡面闡明。從新約各卷之見證可知,耶穌基督、或神的彌賽亞,與父神有著特別的父子關係,可謂前無古人,也難有貼切類比。祂是神的獨生子!儘管後世大公會議諸教父想出三位一體術語以形容基督之神人二性,並祂與父神之永恆關係,然而他們的神學論著清楚顯明,這都本於經文所見證,尤其新約正典使徒著作所言。

最後如保羅說,神乃是定意要藉著福音的愚拙拯救人(哥林多前書1:21),而這福音之內容,保羅已在上文下理陳明(17節)。我們已仔細闡釋福音之基督論要旨,顯明其彌賽亞身份之必要;同時亦闡明耶穌之彌賽亞身份,和祂與父神的父子關係密不可分。耶穌基督此身份既如此重要,一旦將相關用語刪除,等於扭曲耶穌基督的福音(加拉太書1:6)。因此我們認為,任何聖經譯本若是扭曲福音,就不應採取以作見證,因為這已失去神救恩之能(羅馬書1:16) ;凡這樣做的人,必受神審判(加拉太書1:8-9)。

54 Pliny the Younger, Ep. 10.96。當時人指基督徒為無神論者之說,在雅典納哥拉斯(Athenagorus)著作裡也有印證,他指明基督徒三大罪狀,無神論即為其一。這是指,基督徒不向羅馬國家諸神、還有其他異教神明納貢。Plea 3,引述自E. Ferguson, Backgrounds of Early Christianity, 2nd ed.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1993), 558-59。

55 約翰福音共出現九次,馬太福音七次,馬可福音三次,路加福音六次。

56 儘管部分古抄本並未提及「神兒子」此稱謂,然而有充足理由令人相信,馬可確持此立場。馬可記載,耶穌受洗時天開了,有聲音從天上出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1:11)祂被釘十字架時羅馬百夫長說:「這真是神的兒子。」此雙重宣告,在此卷福音書裡有首尾呼應之作用,反映馬可以彌賽亞的神子身份作為福音書要旨。若馬可福音1:1真有提及此稱謂的話,則這分別在書卷內容之首尾出現,而他記載耶穌是神兒子的身份後,即馬上提到一次屬天的、超越的徵兆-有聲從天上來,並復活。就算排除馬可福音最後12節,無可否認,本卷的確提及空墳一事,兩件事皆印證了祂的身份。

57 有說羅馬百夫長此話,不一定表示他確知耶穌的神性,此說雖然合理,然而將人奉若神明,這種做法在羅馬人看來一點不陌生。若有人展現出超凡美德(arête)或做出壯舉,羅馬人會視之若神明。然而諷刺的是,馬可記載百夫長認出耶穌身份的場境,乃在他目睹耶穌受死之時。值得留意的是,我們若認為馬太的傳統可信,要知道彼得在認耶穌為「基督」後補充說,「是永生神的兒子」;如此按本卷記載,即曾經三次宣告耶穌的神子身份:一,在耶穌初出來傳道時;二,登山變像,揭示其神性之前;三,死在十字架上時。

58 值得留意的是,三卷符類福音記載父神宣告耶穌身份時所用字眼,正像神所形容之彌賽亞-祂是神兒子(詩篇2:7),是主所揀選的僕人(Ebed Yahweh),是神所喜悅的(以賽亞書42:1)。

59 以賽亞常用此稱謂-「以色列的聖者」。

60 所引詩篇91:11-12非明顯論及彌賽亞,卻是大能者(El Shaddai)、至高者(El Elyon)耶和華的應許,要保護藏在祂蔭庇下之人(1-2,9)。

61 參Eduard Lohse,《新約神學辭典》(TDNT)9:682-84。

62 Karl A. Kuhn, “The One like a Son of Man” Becomes the ‘Son of God,’” CBQ 69 (2007): 22-42.

63 同上書,頁31。

64 Craig Keener,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p. 252

65 經文因而可譯作:「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甚至(或「就是」)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

66 耶穌的神子身份是獨特的。惟祂稱神為「我的父」(10:22;22:29;24:49)。無論如何,祂與凡進入神國度的信徒分享這種關係。信徒蒙允以神為他們在天上的父(11:13;12:30,32),並在禱告時稱祂為「父」(11:2);甚至蒙召學效他們天父的慈悲憐憫(6:36)。

67 例如看Adela Yarbro Collins and John J. Collins, King and Messiah as Son of God: Divine, Human, and Angelic Figures in Biblical and Related Literature (Grand Rapids: Eerdmans Pub. Co., 2008)

68 引述自 Dr. Aker 的沒有出版的文件,Foundational Issues, April 1, 2012。

69 Osborne認為,經文之所以如此宣認,乃關乎約翰此封書信讀者-推雅推喇教會。這個希臘-羅馬城巿乃獻給宙斯之子阿波羅,因此天使宣告耶穌、而非阿波羅,才是真正的神子。參Grant R. Osborne, Revelation, in the Baker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02), p. 153。

70 此節顯示,就算使徒行傳8:37其可靠性受質疑,也有說猶太人並無彌賽亞即神子的觀念;無論如何,經文仍引述詩篇2:7,12等經節,說明彌賽亞即神子,這在當時是人人可知道,講道者並以此傳耶穌就是彌賽亞。參使徒行傳13:33。

71 這正是彼得在五旬節講道時,論耶穌身份之主旨。參使徒行傳2:14-36。

72 舊約裡,以「父」稱耶和華神的時候,往往論及其創造主身份(瑪拉基書2:10;以賽亞書64:8),並祂按著與子民所立之約而有的、以色列之神權統治者身份(瑪拉基書1:6)。

73 Bruce指出,耶穌在此處並非典型,卻是反典型,「這裡不是按麥基洗德的樣式形容耶穌,而是指出,麥基洗德的樣式乃是『照著神的兒子而有的』。」參F. F. Bruc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n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by F. F. Bruce (Grand Rapids, MI: Wm. B. Eerdmans, 1964), p.138。

74 相關評論見 http:/knoxseminary.edu/instructors/instructor_waltk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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