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護教學本質的真正不義之處

揭露為伊斯蘭教義辯護的花招

2021年11月23日

雷蒙德•易卜拉欣(Raymond Ibrahim)(https://www.frontpagemag.com/author/raymond-ibrahim

https://cms.frontpagemag.com/sites/default/files/styles/article_full/public/uploads/2021/11/usama_hasan_2019.jpg?itok=HbBHSl9f

雷蒙德•易卜拉欣(Raymond Ibrahim)是大衛霍洛維茨自由中心(David Horowitz Freedom Center)的希爾曼研究員(Shillman Fellow)

 

「是的,但是…」這種回答已經可以代表所有穆斯林護教學的本質。每當有一個伊斯蘭教義或原則被指控煽動仇恨、暴力、厭女傾向等等,該教義的捍衛者都急於爭辯說,「是的,有某些穆斯林出於自己的目的歪曲了這個教義,但這個教義實際上是在教導別的東西。」

例如,伊斯蘭的權宜之計的偽裝(Taqiyya)教義允許欺騙,其爭論焦點(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20/01/01/taqiyya-sunset-exposing-the-darkness-shrouding-islamic-deceit/)在於這個允許是處在限定還是在寬泛的條件下,在奧薩馬—哈桑(Usama Hasan)(上圖)為此教義辯護(https://www.thejc.com/comment/comment/taqiyyah-sunrise-shining-light-on-contemporary-deception-1.494566)時,他給出了如下「是的,但是」解釋話術:

的確,頑固的伊斯蘭恐怖分子,比如基地組織(Al-Qaeda)和伊斯蘭國(ISIS)的支持者烏斯曼•卡恩(Usman Khan)【在假裝已經「恢復正常生活」後】在漁商會館(Fishmongers Hall)謀殺了兩人,確實在濫用權宜之計(taqiyyah)的偽裝的原則,為了促進他們的事業。然而,說所有穆斯林在宗教上都有義務撒謊、並且這是常規做法,這樣的指控既危險又不真實。

但是,異教徒如何知道哪個穆斯林是「在濫用權宜之計(taqiyyah)的偽裝的原則」,哪個不是,尤其是不是少數的穆斯林相信伊斯蘭允許他們撒謊和欺騙—只要這樣做可以被視為有助於促進伊斯蘭的事業(基於他們的先知自己對欺騙的運用)(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15/09/28/msm-lies-about-muslim-lies-taqiyya/)?換句話說,真正的問題不在於「頑固的伊斯蘭恐怖分子…濫用」這個或那個穆斯林教義,而是說這樣的教義從根本上說是不道德的,因此,從伊斯蘭的一開始,這些教義本身就總是允許被「濫用」。

例如,我們可以好好看看這段阿拉伯語的視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wcC4ad43U),視頻中埃及的一名穆斯林教士講述了恐怖分子如何「濫用」伊斯蘭經文來為殺害非穆斯林進行辯護。他特別談到了科普特東正教(Coptic Orthodox)教堂的爆炸事件,近年來這種事件已經在埃及造成數十名基督徒死亡。

酋長薩米爾•哈希什(Samir Hashish)在他的佈道中說(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wcC4ad43U),那些轟炸教堂和殺害異教徒的穆斯林經常引用一段可靠聖訓(sahih hadith)(這一聲明被認為是穆罕默德所為,並被看作正宗傳統),其中先知說:「穆斯林不能因為卡菲爾(kafir)【穆斯林對非穆斯林的稱呼,含侮慢意】(非穆斯林或異教徒)而被殺害。」在說了這個聖訓沒有為直截了當屠殺非穆斯林進行辯護之後,哈希什詳盡闡述道(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wcC4ad43U):

聖訓本身當然是正宗傳統的…然而,聖訓並不是說,凡是無緣無故殺害曾受天經的人【基督徒和猶太人】的人做得都對。完全不是這個意思—聖訓沒有這樣說;它沒有說那些這樣做的人是對的。聖訓僅僅將死刑排除在可能的懲罰之外。換句話說,無緣無故殺害非穆斯林的穆斯林—他做錯了還是沒有做錯?他做錯了。他要受懲罰還是不受罰?他要受到懲罰—但不是死刑。可以用任何一種方式審判他,但不要殺他。為什麼?因為聖訓說的話。先知說:「穆斯林不能因為卡菲爾【異教徒】而被殺。」為什麼?因為他們的血不是平等的。穆斯林的血是優越的。你可以稱之為種族主義或隨你怎麼說,但穆斯林的鮮血當然是優越的。這是不容辯論的。【我自己的翻譯。】

請注意,雖然酋長聲稱激進分子正在歪曲聖訓,以表達一些事實並非如此的東西—任何殺死異教徒的穆斯林都可以免除任何懲罰—聖訓真正在說的是—穆斯林的生命比非穆斯林的生命更寶貴(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13/11/18/islamic-racism-muslim-blood-superior-to-infidel-blood/)—這個意思更好一點,有可能更糟。

或者再想想另一位博學的穆斯林學者是如何試圖粉飾對非穆斯林婦女的奴役和強姦的。在討論古蘭經4:3(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那末,你們可以擇你們愛悅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末,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於公平的。)時,古蘭經將異教徒戰俘稱為「所有物」(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08/12/14/are-slave-girls-in-islam-equivalent-to-animals/),埃及愛資哈爾大學(Al Azhar university)伊斯蘭教義的女教授蘇阿德•薩利赫(Suad Saleh)恰當地解釋說(https://www.meforum.org/5846/muslims-sexual-slavery),「女戰俘是『那些你所擁有的人』。為了羞辱她們,她們成為軍隊指揮官或穆斯林的財產,他可以和她們發生性關係,就像他和他的妻子們發生性關係一樣。』

但隨後,這位愛資哈爾教授繼續發言,仿佛真正的問題不是伊斯蘭對性奴役的制度化,而是一些穆斯林如何濫用它來損害伊斯蘭的形象。她說(https://www.meforum.org/5846/muslims-sexual-slavery):

一些【穆斯林】投機取巧者和極端分子只會傷害伊斯蘭,他們說:「我將把一個來自東亞的女人(作為性奴)置於『右手所擁有的物件』的地位。而且,在我妻子的許可下,我將在屋中給這個女人分配一個房間,把她當作女奴與她發生性關係。」這是無稽之談。這根本不是伊斯蘭規定的。伊斯蘭說,女人要麼是妻子,要麼是女奴。合法擁有的奴隸來自戰俘。

埃及的薩利赫教授、酋長哈希什和許多其他學者顯然無法理解的是,先天本質上不公正的法律—那些僅僅因為女人是非穆斯林就允許對婦女進行性奴役的法律,或者假定人的生命價值是基於他們的穆斯林或非穆斯林身份的法律—將永遠被「濫用」。

例如,古蘭經2:256說伊斯蘭「對於宗教,絕無強迫」。然而,由於其他古蘭經經文呼籲穆斯林仇恨和攻打基督徒和猶太人【60:4(我們彼此間的仇恨,永遠存在。直到你們只信仰真主。),3:28(信道的人,不可捨同教而以外教為盟友;誰犯此禁令,誰不得真主的保佑,除非你們對他們有所畏懼(而假意應酬)。),9:29(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無論在過去還是現在(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13/05/16/islamic-forced-conversions-past-and-present/),強迫其他人皈依伊斯蘭是很常見的事,這種事會自然發生。畢竟,向被地獄捆綁、被社會剝奪了權利的異教徒施壓,要求他們擁抱伊斯蘭,這可以被合理化為一種利他行為。此外,這樣做有助於賦予伊斯蘭權力,這總是一件好事。正如一份人權報告在討論巴基斯坦發生的對基督徒女性猖獗的性虐待和強迫改變信仰時所解釋(http://www.scoop.co.nz/stories/WO1110/S00770/pakistan-forced-marriages-of-religious-minority-women.htm)的那樣:

強迫皈依伊斯蘭的陰暗面不僅限於穆斯林宗教團體,而且還涉及從事強姦和綁架,然後通過強迫受害者皈依伊斯蘭來為其犯下的滔天罪行辯護的犯罪團夥。穆斯林原教旨主義者樂於為這些罪犯提供庇護,並強詞奪理地狡辯,他們為增加穆斯林人口的神聖事業提供偉大貢獻。

同樣,古蘭經9:29說,只有當曾受天經的人同意向他們的穆斯林領主支付人頭稅(吉茲亞稅)(jizya)(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15/05/28/islamic-jizya-fact-and-fiction/)時,對他們的戰爭才能結束。他們的確支付了錢,足足超過一千多年,直到殖民時代由於歐洲人的壓力而正式廢除了這種做法。辯護者說,古蘭經9:29的意思是,基督徒和猶太人必須向伊斯蘭國家的代表支付人頭稅,而不是任何某個穆斯林。然而,今天來自穆斯林背景的罪犯熟知古蘭經9:29的基本知識—要攻打異教徒直到他們付錢—將他們中間的基督徒和其他少數族群視為存錢罐:搶劫,掠奪和為了贖金綁架那些人是免費的遊戲—有時甚至在支付贖金後仍然被殺(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15/05/17/egypt-after-ransom-paid-coptic-christian-still-killed/)—埃及的科普特基督徒可以為此證明(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2014/04/03/coptic-abductions-and-the-jizya-rationale/)。

正如英國一位穆斯林教士和福利領取者曾經將英國納稅人稱為「奴隸」(https://www.raymondibrahim.com/from-the-arab-world/muslim-cleric-calls-u-s-aid-to-egypt-jizya/)並解釋說(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corner/paying-jizya-welfare-terrorist-tamerlan-tsarnaev-andrew-c-mccarthy/):

無論如何,我們收取人頭稅,這是我們的應得的(due)或者權利(right)(阿拉伯語為haq)。順便說一句,正常情況就是從卡菲爾(異教徒)那裡拿錢,不是嗎?所以這是正常情況。他們給我們錢—你工作,給我們錢,真主更大(Allahu Akbar)。我們拿錢。

簡而言之,問題不在於一些穆斯林「濫用」權宜之計(taqiyya)的偽裝教義,相反是在於一開始就存在一個將謊言和欺騙神聖化的教義;問題不在於一些穆斯林錯誤地認為,每當他們殺死「劣等」的異教徒時,他們都不應該受到懲罰,而是伊斯蘭經文教導說,穆斯林的血統從一開始就比非穆斯林的血統「優越」;問題不在於一些穆斯林沒有嚴格遵守伊斯蘭關於對異教徒婦女進行性奴役的規則,而在於古蘭經從一開始就允許對非穆斯林婦女進行奴役;問題不在於一些穆斯林無視古蘭經「對於宗教絕無強迫」的命令,而是在於它從一開始就呼籲對非穆斯林採取敵意並發起戰爭;問題不在於一些穆斯林沒有嚴格遵守伊斯蘭關於誰有權從異教徒那裡收集人頭稅的規則,而是在於它從一開始就允許對非穆斯林進行財政勒索。

得知人們為了促進這種不公正而曲解伊斯蘭經文,但實際上古蘭經真正的解釋實際上卻允許這種不公正,這沒有給我們帶來一絲欣慰。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mond Ibrahim的在線文章「The Real Injustice at the Heart of Islamic Apologetics」

https://www.frontpagemag.com/fpm/2021/11/real-injustice-heart-islamic-apologetics-raymond-ibra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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